为推动各地加强屠宰行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肉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提升肉品进餐桌前的安全水平,河南省决定从2012年起,结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选择部分县(市)进行生猪屠宰“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 一、试点内容 (一)完善定点设置规划,优化屠宰企业布局。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要求,本着严格设置标准、保证肉品质量、一县(市)一厂、流向合理、方便惠民的原则,修订定点屠宰设置规划。通过科学规划、支持鼓励兼并重组等形式,关闭、淘汰一批设施简陋、管理混乱的乡镇屠宰场,压缩一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定点屠宰厂(场)及落后产能,为优化屠宰行业布局,推动技术进步,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 (二)以审核清理为契机,清理整顿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法定条件、标准要求和设置规划,对所有定点屠宰企业屠宰资格进行审核。对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违法设立的屠宰企业坚决予以清理,着力解决目前定点屠宰场点多、规模小、水平低、效益差的状况。 (三)推动屠宰行业升级改造,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保证当地供应的重点屠宰企业,推动其进行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藏运输、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设备的标准化改造,全面提升肉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四)引导本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延伸产业链,扩大品牌肉市场份额。鼓励、支持本地骨干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分割、加工车间,完善地销冷链物流规划,提升冷链配送设施条件,提高冷鲜肉、冻肉配送能力。严格按照冷链配送要求,肉品在冷库和冷藏车按规定悬挂,全程冷链运输,按照订单为乡村两级肉品零售门店配送肉品;按照“统一形象、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模式,建设放心肉直营连锁、特约加盟专卖网络;农村肉品零售店(点)要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为主要载体,同时引导其他肉品零售摊点退路进店,配置冷藏销售设施设备,实现农村肉品经营冷链配送、冷藏销售,真正保证农村群众食肉安全。凡肉品经营人员,必须定期体检,确保无传染性疾病。在乡、村两级肉品零售网点布局中,原有定点屠宰企业从业人员、社会肉品经营者、生猪贩运人员,凡有肉品零售经营意愿的应优先予以安排。肉品零售环节应建立完善并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 (五)健全监管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认真落实对定点屠宰企业的驻厂(场)监管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生猪进厂(场)查验、宰前停食静养、同步检疫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出场五大关键部位屠宰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建立生猪屠宰监管台帐与档案。认真落实不同屠宰环节责任人员履职签字制度和准宰通知制度。加快推进屠宰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试点县(市)切实加强对“一县(市)一厂、集中检疫、冷链配送、冷藏销售”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精心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各方责任;建立部门配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二)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河南省财政厅、商务厅将从“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安排相应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通过联合验收的试点县(市)项目承接企业予以支持。地方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带动效应,支持生猪屠宰企业升级改造。